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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马不停蹄夜宿长安逢少女,再被招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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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来得及入睡的枫灵被传唤到了书房,倒霉的她只好忍着疲惫去书房“觐见”。

    令枫灵意外的是书房的陈设并无普通书房的陈腐书卷之气,书本不多,墙上也只是挂了三幅字画。

    “召见”她的主人不在,于是她信步在书房里走了几圈,书房不大,也没什么有趣的书,她只好欣赏墙上的画。

    其中一幅画引起了她的注意,画上是一幅江南水莲图。可以看出画者的技艺十分高妙,虽然是图画,但那荷叶迎风轻举,粉红花瓣微倾的画面,却能让观赏者感觉到清风扑面而来,更有一只雀鸟立于莲蓬之上,增添了无限生机,而最妙的是这幅水莲图右侧隐隐露出的一片船舷,使这自然风光里,有了人的痕迹。

    莲花……枫灵淡然一笑,“莲子清如水……怜子情如水……”“莲”这一字,因为与“怜”同音而变得意味深长。恍惚间,她想起了怜筝。

    刻意地将目光移过莲花,她看到旁边的题诗,眼神深邃起来:“莲动微风柔,暮色送行舟。清风拂面去,轩榭身后留。盘山绝天际,骏马驰不休。相答渔歌子,知否逍遥游。”笔意绵绵,落款写了个:西都狂生。

    这是摩诘一派的田园诗,但在这幅画上显得有些奇怪,奇怪在哪里,枫灵一时也说不上来。似乎有些许音韵的不协调,文字里也似乎藏了玄机。

    “杨公子喜欢书画么?”背后响起的声音现在还不是很熟悉,但是足以分辨出来来人的身份。

    闻声转身,枫灵显得很随和:“呵呵,在下只是喜欢看看而已。”话虽这么说,她却一直兴趣盎然,“这幅画的题诗和笔法都很有意思。”

    “是么?”郑清萱看了看那画,从容道:“清萱对书画之事研究不多,能做到的也就是落笔不让恩师蒙羞而已。这画是余太守送的,就这么挂着,也算是给这简陋的书房增光了。”

    郑清萱开口直白,态度爽朗,着实与一般女子不同。

    两人在书房内天南地北地谈论了许多。郑清萱自七岁起便跟着郑显经商,见多识广,见地智谋过于寻常女子,与枫灵谈来,竟是十分投机。这书房之所以显得寒酸是因为这并非主人读书写字的地方,而是郑清萱一人接待客人的会客厅。

    两人也聊了些别的事情,比如长安的风土人情,比如长安太守余晟,比如太守余晟身后那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楚师爷。

    “余太守年轻有为,是父亲在沧州的世交之子,按辈分应该称父亲为师伯,是外放此地来做官的。我与他少年时候便认识的,”郑清萱微笑着,因为说话太多而面色微红,“两年前他到此地做官,我也忙着从商,只是一年前才熟络起来。”“至于那楚师爷不知道具体来历,”郑清萱继续说,“只知道祖籍四川,他是个四处游历的读书人,喜欢听故事,写故事。”

    两年前楚生在此协助太守破了个案子,就留在这里了。

    至于杜芊芊,杜家二女婿是经商大贾,两家常有交易,而生性好动的总是添乱的杜芊芊就借着这样一层关系与郑家熟悉了。

    “白玉指环丢失的时候,她恰好在府中,便自告奋勇地去追拿祖有德,这一去就是几个月,今天才回来,”郑清萱笑意更甚,“方才听得那丫头说,路上与公子出了些摩擦?”

    “这……”

    枫灵尴尬道:“在下那晚实在是困的迷糊了,才走错了房间,连枕边人身上味道不对都没能察觉,真是……。”

    “公子不为利诱,也不轻易抛弃发妻,清萱相信公子为人,”郑清萱为枫灵解了围,却接着说,“不过那丫头死活不信,方才还闹着说要来找公子算账,被我苦劝半天,才算拦住了,所以才迟到了会儿。”

    “这……多谢郑小姐信任。”

    谈兴正浓,枫灵突然想到招亲这一关节,犹豫起来:“郑小姐对令尊为你招夫婿这回事怎么看待?”

    郑清萱神色一滞,叹了口气,苦笑道:“父亲平时待我虽不能说千依百顺,但凡事还是尊重我的意愿的,只是这一次,他确是被那白玉指环的传说扰乱了心思,全然乱了方寸。”

    “那么,现在白玉指环已经寻回,是不是就可以取消招亲了?”枫灵尴尬地问道。

    郑清萱面露忧色:“事实上,这也是我今夜约公子过来的原因。白玉指环虽然是寻回,却终究是中途易主,父亲担心冲淡了它的灵性,致使它不能庇佑郑家。”

    “那……难道说……”枫灵难以置信地站起身来。

    “是的,父亲反而坚定了要招你为婿的心思……只要这样,白玉指环就不算是换了主人,仍然、仍然是属于郑家的……父亲也觉得公子得到这指环是冥冥中注定,因而特别看重公子。”郑清萱毕竟是女儿家,说及终身,也不觉慌乱起来。

    “这万万不可……”枫灵脱口而出。

    “我知道公子为难……我也不想生生接受这强加的姻缘,所以才找公子过来商量对策。”郑清萱陈明心意。

    “婚姻大事虽然父母应该做主,却还是应该符合子女的心意才是,”枫灵竭力想着寻求一个不用暴露身份便可脱身的法子,“为何不由郑小姐选择一个如意郎君,杨某再将这白玉指环赠给他,也算是满足了郑老爷的这一思虑了。”

    “话是如此,可是父亲一心想要个入赘的女婿,延续郑氏姓氏,我既担心来入赘的是贪图我郑家家财的恶徒,又担心心仪的男子将入赘视为羞辱而不肯入赘,”郑清萱为难地摇了摇头,“如今父亲看上的人选也只有你一个。”

    郑老爷的担心当然不止这些。观念所限,郑显始终认为女子不应该抛头露面,想要找个能撑的起台面的女婿在外处理一些事情,而他绝对相信自己女儿的能力,所以只要女儿暗藏背后,再加上自己多加□□,定能培养出来能独当一面的女婿来经营郑家。

    “你虽是误打误撞地闯入了夺彩的擂台,父亲却看出你功夫过人,而且出招处处留情,知道你是个性子善良的人,便于教出个听话的女婿来。”郑清萱无可奈何。

    枫灵更加无奈,沉默着思忖片刻,有了主意。

    “其实,郑老爷的担心都可以解决,”枫灵看向墙上的江南水莲,莞尔一笑,“郑小姐不必忧虑,固然杨某无能成为郑家东床,却是可以为郑小姐觅得佳婿的。”

    见得枫灵语气轻松,郑清萱不由得放宽了心。

    “欸,还有一事,”枫灵想到件有趣的事情,“杨某得请教郑小姐了。”

    “什么?”

    “杜小姐‘神行飞凤’的名号,是怎么得来的?”

    ……

    天方破晓,枫灵就醒了。这一夜睡得还算安稳,只是半夜被翻墙头进来找她要带她逃走的怜筝弄得哭笑不得,费了不少口舌,好容易才让怜筝将信将疑地放了心,占了枫灵的床睡着了。

    放弃了和怜筝抢床,枫灵在桌子上将就了一夜。她在房中踱步,思虑着应该怎么劝说郑老爷,琢磨着应该的措辞,头疼不已。郑府的下人早早开始了清理,清扫落叶的“沙沙声”淡定安宁,仿佛能够扫去尘世的一切烦恼一般。

    天色稍微亮堂了些,她便出了门,在郑府花园小径上散步,过往的下人见到她时都谦恭地行礼,仿佛已经将她作为主人看待了。

    深秋了,林木凋零,这里的园林比不得江南的小桥流水,只是有一顶亭子供人休息。

    远远地枫灵看见了一个个子不高,棕色长袍的男子站在亭子处看向远处,若有所思。走近了一看,是那个面色苍白的楚师爷,手里拿着把折扇。虽说不应景,但是文人喜欢折扇,从来都是不管季节的。

    “楚先生起得好早。”枫灵主动打了个招呼。

    男子含蓄一笑“杨公子也是。”随后便侧过头去,不再理会枫灵。

    枫灵有些无趣,但不想轻易放过这个寡言的年轻人,便在一旁坐下了,似乎打算逼迫这人与她闲聊。

    “听说楚先生是两年前云游到此地的。”

    “是。”

    “听说楚先生协助当时新上任的太守破获了郑府管家被杀的凶案。”

    “嗯。”

    “可否给杨某说说呢?”

    “过去很久了,已经不记得了。”

    “……也是。”

    对方谈兴不高,强求也没用。

    枫灵起身,告辞,准备去拜见郑老爷,楚生很礼貌地还礼。

    恰逢一阵清风吹来,秋风凉意袭人,消减了方才因为自己一厢情愿地问话的尴尬余热,枫灵迈步下了台阶,不禁快然吟道:“清风拂面去,轩榭身后留。”

    身后传来了坠物的声音,枫灵讶然回头,却是那楚生不小心掉了扇子。

    天还没有完全亮的时候,惜琴看着客栈天井的那一方天空有点怆然,她昨晚被惹事的杨某气坏了,心想着到蜀国还有一段日子,如何才能解决这一路上的红花绿草,实在是叫人伤神。

    她锁着眉头,在回廊上漫无目的地走,身边擦过了一个一身黑衣的人。那人低着头,似乎想避开她,其实不必如此,因为惜琴满腹心事根本没有注意他。

    路过怜筝的卧房,她走过去,又折回,向没有关严的门内看去,没人。又去了其他几个地方看看,仍旧没人。

    到处都没有。惜琴有了答案,眉头锁得更紧了。

    最后走到了尘儿房间,却看见她坐在案旁,一副沉思模样,脸上满是诡谲神色。

    看到门外的惜琴,尘儿慌忙致礼,“见过公主。”

    “不必了。”惜琴无聊,进了尘儿房间,道:“你怎么起得这么早?”

    “嗯……尘儿心中有些疑惑,所以起来想想事情。”尘儿笑得很恬静,如春风化雨般温柔。

    “哦?你有什么疑惑么?”惜琴想起了“无所不知”的杨枫灵在车上与尘儿讲过许多京城的趣闻,一路上遇到什么都为她答疑解惑,不由得语带讥诮,“可惜那无所不知的尤先生不在,无法为你解惑了。”

    尘儿低了头道:“公主拿尘儿说笑了,不过若是尤先生在,确实是能解惑的。”声音像是比方才高兴了些。

    这个小小变化令惜琴有些丧气,莫不是提了提杨枫灵就叫她高兴了?看来这路上的问题还没解决,身边就出了变故了。

    于是坐在这里似乎更烦,便站起身出门,撂下句:“若你想知道,等她回来再问吧。”

    尘儿脸上挂着笑,看着惜琴转身出门后,笑得越发诡秘:“我是在想,昨夜尤先生进错了房间睡到了那个杜姑娘的床上,那么,他原本是想进哪个房间呢?”

    既然不是杜芊芊,自然就是公主了。

    能径直到公主房里入睡的男子,自然,是驸马了。

    通过惜琴的脸色,她看懂了这一关节,突然冷声说道:“是玄令史?你进来吧。”

    门外的黑衣男子钻进了尘儿房间,跪地道:“主人离家数月,应归。”

    尘儿悠悠道:“你寻了数月才寻到我,没受惩罚吗?”

    黑衣男子默然,伸出了左手,已然只剩下三根手指。

    尘儿皱了眉:“荒唐,你是刀客,怎能伤手。”她摘了脖子上的玉给他,叹了口气道:“回去再补偿你吧,你先拿这个回去复命,说我这里尚有些有趣的事情,稍后再归。”

    男子道诺,飞身离去。

    ……

    郑显的书房不似郑清萱的那般简单,满满当当的账簿与各地地理图志占了偌大的书房的大部分空间。

    “年轻人很少有起得这么早的,”郑显从红木的书案上堆积如山的账册后面露出头来,面带微笑,“杨公子怎么不多休息一会儿?”

    枫灵问过好,才回答问题:“昨夜实在是难以入眠,故而早早起来,来与郑老爷商量些事情。”

    “哦?”郑显虽然语调升高,但表情倒是平静如常:“杨公子是为何困扰而难以安寝呢?”

    “杨某的困扰就是这种飞来的婚事啊,郑老爷。”枫灵悠悠地开了口。

    与此同时——

    “杨公子出去了?”郑清萱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而躺在枫灵床上的怜筝仍懵然不觉。

    ……

    “杨某拒绝此婚事的理由有三。”枫灵继续踱步。

    “第一,杨某是外地人,既没名气也没财力,平白娶了长安首富、天下巨贾的女儿,为众人所不服气,叫其他竞争者对郑家微词不绝。”

    “既然是我郑家以此方式选择上门女婿,自然对对方的身家要求不高,”郑显面带傲然,“没名气,郑家有,没财力,郑家给。我请了长安太守为我见证,无条件接受夺彩选出的女婿。郑家经商便是如此,一诺千金,选女婿也是如此。”

    枫灵没有挑他的错误,微笑着继续说:“第二,杨某已有妻室,招了一个已经婚配的女婿会损害郑家声誉。”

    “那又何妨,连南国皇帝都招了个已经婚配的驸马呢?”

    “……咳咳咳,咳咳咳,第三,咳咳,”枫灵平复了呼吸,“第三,杨某的岳父不会答应杨某再娶……”

    郑显抬眼看看枫灵:“你岳父是何人?”

    迟疑了一会儿,枫灵说道:“这……郑老爷不必知道了吧……”

    “呵呵,郑某人虽不算通神,但毕竟消息渠道多,天下四十洲,官员万千,巨贾富商,有像你这个年纪女婿的人,我都派人连夜查了一遍,没有名为‘杨彻’的,也没有如你一般样貌的。再说,郑某敌不过的人,实在是不多。”

    还是漏了两个人的……“……在下的岳父不过是个山野村夫而已,没什么权势,但杨某一向敬重他……所以很在意他的意见。”

    “待我成了你的岳父后,你再敬重我就可以了。”

    “……其实还有最后一点理由。”枫灵无可奈何,她本没指望那三个理由能管用,只是想多耗费耗费郑显的精力而已,不想郑显寥寥数语全部顶了回来,她也只好提前出招。

    “郑老爷执意要留杨某,是器重杨某,也是觉得杨某于郑家有益,”枫灵直视郑显,展露出了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不过,杨某有个更有利于郑家的解决方法。”

    ……

    “唔,我猜。你是杨公子的妻子吧,可你是怎么进来的,我看见外墙上的瓦碎了,这……和你有关吧。”半是疑问、半是揣测,郑清萱颇感兴趣地看着床上迷朦着双眼的怜筝。

    “欸?你是……”怜筝是从田谦那里的口述得知了郑清萱这个人,说来,这还是两个人第一次见面。

    郑清萱简单地作了自我介绍,然后问怜筝的名字。

    “我?我……我、我……”怜筝不防被问,顿了许久才挤出了个名字,“我叫怜儿。”

    “莲儿吗?”念着这个名字,郑清萱忽然就笑了,“难怪杨公子对那幅江南水莲图那么感兴趣。”

    “啥?什么?”怜筝无辜地眨着眼睛,不能理解郑清萱没头没脑的话。

    “呵呵,没什么。”郑清萱一语带过,又好奇地问了几句,而怜筝也担心杨枫灵的处境,两人就在客房里你一言我一句的说了起来。

    ……

    郑显的眉毛拧了起来,语调里带了几分阴阳怪气:“你是说,我郑某人一介商贾可以将官运亨通即将留任的堂堂长安太守招为东床么,岂不是太便宜了?”这一句反问可以将很多层意思包含其中。

    这不仅仅是普通的嫁女儿,还是招郎入赘呢……

    这是笔合算的生意,只是似乎很难将它付诸实践。

    “有的事情,也只是看上去很难而已。”枫灵仍然笑得很有信心。

    做两国的驸马,是难以想象的难事,不过在杨悟民这里不还是开了个先例?虽然,不是她心甘情愿的……

    “今上下令,‘现官不得商’,余大人做了郑家女婿,岂不是于郑家经商毫无用处?”

    “杨某不善察人,却也听说了一些事情,探听到一些想法,”枫灵转身入座,“以郑小姐的才能,管理这个郑家的生意绰绰有余,郑老爷寻找的只是一个可以挂在外面的门面而已,长安是郑家的源地,而作为长安太守的余大人,是最好的人选。”

    “郑老爷也不必担心令贤婿无暇管理、不善经商,据我所知,有名的‘枫行’下面管事多是经由主人悉心栽培再派到各分号去管理的,只要郑老爷和郑小姐训导一批骨干,再定期核查交账,如官员朝觐一般也就成了。”

    郑显沉默了一阵,才慢悠悠地说道:“你说的这些,我也不是不知道,余大人这一选择我不是没想过的。只是那余晟出身世家,是家中独子,又身为官吏,不可能入赘郑家的。余家虽在沧州,却也是经商的世家,叔伯们多为商场骄子,只怕……何况若是余晟不肯,我郑家和余家的关系也就不好说了。”

    “郑老爷这里就想岔了,”枫灵笑道,“古时现下也不乏这儿随母姓的事,只要他二人的孩子姓郑即可,又何必强要余大人入赘呢?至于家产安全,只要郑老爷在成婚时不予郑小姐家产,而留下遗嘱将财产留给郑姓的孙儿,余晟身为太守,朝廷下令现官不得商,却是正好令余大人无暇无能争夺郑家家财的。至于余大人愿意不愿意,呵呵,你叫他过来一问便知。”

    门外恰好响起了余晟恭谨的问候声:“郑世伯,您叫我来么?”

    郑显一愣,连忙道:“余大人请进。”

    余晟进来时面色红润,气定神闲,看向枫灵笑了笑。他外衫胸口挂着一个东西,正是枫灵意欲归还却被郑显阻止暂时寄放在枫灵那里的,白玉指环。

    “哎呀,杨某贪财,”枫灵笑道,“今早将这个白玉指环卖给余大人了,收得多了些,要了他一两银子呢,他是来陪着这指环回归郑家的。”

    既然是卖的,也就不算遗失,这主人就是余晟了。枫灵昨夜和郑清萱分开后就不请自来地进了余晟的房间,与他长谈了一番。

    郑显半晌无语,久久才醒悟过来,不由得苦笑连连,道:“原来杨公子已经安排好了。”

    ……

    “原来郑姐姐有喜欢的人啊,”怜筝惊讶地睁大了眼,“那怎么不在白玉指环丢失前和他说清楚,叫他来提亲呢?也许这样一来就不必弄出这么多的事情了。”

    “他性子内敛,我只知道我喜欢他,却不知道他什么心思,所以也不好言明,有时会有些暗示,他却一直不懂,就这么一直耗着。后来见他实在是无趣,无法,也就失去了耐性,对他再没有了心思。虽然后来也有过倾心的人,却不待事情发展,白玉指环就丢了,父亲心思起了变化,我便完全不能自主了。”郑清萱撩过一绺发丝,别在耳后,一脸无奈。

    “唉,这些父亲们没事就喜欢替女儿招亲,还喜欢听信些个传说迷信,真是气煞人也。”怜筝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和那个促使他做出了招亲决定的国师的预言。

    “莲儿妹妹也有过这般无奈的经历么?”郑清萱好奇地说,“莫不是招来的是杨公子?”

    “额……”

    “若是这样,真是妹妹的福气啊。”郑清萱笑着说了枫灵的一堆好话,最后玩笑着加了个结语:“若是我真嫁了杨公子,妹妹会不会恼我不让我进门呢?”

    “额……姐姐愿意来就来吧……”怜筝想起了惜琴的白眼,此时想翻却怎么都翻不出来。

    “噗,看你这不情不愿的模样,我啊,才不和你这小丫头抢呢。”郑清萱点了点怜筝的鼻头,看到外面日头已然升起,连忙出门去唤下人给怜筝准备梳洗。

    但进来的不是下人,而是一脸凶神恶煞的“神行飞凤”——杜芊芊。

    先进房的是声音:“姓杨的,你用了什么妖法把清萱姐姐迷晕了晚上就把我锁在我房里不让我出来,啊?你这个色——”

    人也进了房,杜芊芊明显被突然出现在杨彻房间内的怜筝弄迷糊了。她已换掉了一身黑衣,穿着苏绣的衣服,只是皱皱巴巴,还划破了,头发有些散乱,胸口垂着把小巧的金钥匙。看来跑出来是费了点劲。

    “公、公、公主……你怎么在这里?”还好,杜家的千金还认得出来这位从小便认识的朋友。

    “额,芊芊……我……”怜筝一时不知道如何解释个中复杂的经过。

    而那杜芊芊却瞬间由气恼转为了喜悦:“哎呀,公主,两三年未见了,你都快比我漂亮了。你不是成亲了吗?真是可惜啊,你大婚的时候我正在关西抓飞贼呢,后来还跟着小沐去了趟幽州……”

    杜芊芊兴奋地拉着怜筝的手不停地说,怜筝被她感染,也说了些分别后的事情。

    “欸,对了,为什么你在这里,你成婚了,你在这里,驸马是不是也在呢?驸马长什么样子?人好不好?”杜芊芊笑眯眯地连问几个问题。

    “不……”怜筝歪着头吐了一个字,就为难地住了口。

    “不什么?是不在,不怎么样还是不好?”杜芊芊语速飞快。

    “是不能说……”爱笙端着面盆一脸忧郁地盯着两个方才还说个不停的女子,走进了房间,叹了口气,要不是她看见了杜芊芊气势汹汹而来而追过来把郑清萱堵在了门外,恐怕这一行人的身份都得暴露。

    随后,爱笙帮着怜筝在尽量短的时间里向杜芊芊解释了下驸马及公主是接了密旨而来,身份隐蔽。

    “好了,我明白了,哦,怜儿姑娘……”杜芊芊眨眨眼,“你相公在哪里呢?”

    “唔……”身后传来了一个轻微的闷声,是方才将郑显说妥的杨枫灵跨入门里,听到这一问,不知所措。

    最后,看在怜筝的薄面上,这两人的恩怨,暂时“冰释”了。

    又经过了几日,余郑两家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余晟对郑清萱倾慕已久,便答应了能接受的所有条件,还请了本地三老过了证,将白玉指环作为聘礼归还郑家,总算是了了郑显的一桩心事。

    枫灵作为促成此事的大媒,成为了余郑两家的座上宾,盛情难却,只好在郑府多住了几日。

    婚书已下,聘礼送了,婚期也定下了。

    似乎有些顺利过了头……

    怜筝不由得忐忑起来,似乎有些不对的地方。

    是了,郑清萱的态度,并未如预料到的那般欣喜。得知枫灵的安排,她确实笑了,感激枫灵的思虑周详,可是,也似乎有些遗憾。

    她终于忍不住问:“郑姐姐确实喜欢余大人么?”

    郑清萱微笑道:“自然是喜欢的,他对我很好,以前就为我做过很多事情,那幅江南水莲图,我只是偶尔抱怨了一句北地难见江南风光,他第二日就送来了那幅画。”

    “但……未见郑姐姐面露十分欣喜之色,我有些担心。”怜筝吞吞吐吐地说了自己的担心。

    “我并无不满,只是一个故友要离开了,所以我有些感伤。”郑清萱语气平淡。

    一向冷淡的楚生突然邀请枫灵喝酒,叫她吃了一惊,但是她还是欣然应邀了。

    推杯换盏间,楚生话多了起来,讲了许多游历天下的见闻。他本就是写书的文人,讲故事也讲得文采斐然,令听者津津有味,不由得多喝几杯,不多时,主客都有些醺醺然。

    “……湘西秘术便是如此了,鬼魅怪异,实在是难以解释。”楚生一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面色苍白的他只有喝酒后才能显得红润些。

    枫灵敬了他一杯酒,道:“这些奇事我也只是从书上看过,若是真能经历过,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呵呵,什么都是说来容易,真见到了,杨公子转身就跑也是说不定的。”楚生调侃着枫灵,目光忽地一滞,喃喃道:“当初,也有那么一个人,犟着要亲自参与验尸,找出真凶,维护家族名誉,却刚进了义庄就吓得花容失色,明明是吓晕过去,却偏说自己是担心旁边的男子晕了丢了面子所以先装晕。还故意放出风声说自己已经破获了案子,只是为了引真凶出来,结果差点遭到杀身之祸,呵呵……那年的她,就如今日的杜芊芊一般,两年过去,变了不少。”

    他嘟嘟囔囔的,枫灵听不分明,却听到了杜芊芊三个字,不由得问道:“呵呵,听郑小姐说,杜四小姐的‘神行飞凤’之名是楚先生给取的?”

    “嗯,是我,哈哈。”楚生仿佛想起了什么,哈哈大笑。这名号是他取的,却不是为了给杜芊芊。是他见到当年鸡瘟肆虐,城中家禽死绝,瘟疫过后,她为了购进家禽,带着人三日内从长安奔到千里之外,带着一批健康的家禽回长安。堂堂千金小姐,朴素的衣服肮脏不堪,一身鸡毛,而人骑在马上,却是意气风发。

    他开她玩笑,给她取了个“神行飞凤”的诨名,她直接转送给天天纠结着取名号的杜芊芊,却没告诉后者名字的内涵。

    两人又喝了许久,见夕阳西下,楚生结了帐,起身准备离去了。他见枫灵步伐平稳,赞了声:“果然好酒量。”

    枫灵笑着正准备谦虚几句,却见楚生上了马,转身扔了件东西给她。枫灵想都未想伸手抓住,见是把折扇,不由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楚生一笑,道:“后会有期!”随后便策马向着夕阳而去。

    枫灵只道他回了城西的住宅,没做多想,打开了折扇。

    扇子上是几行娟秀的字迹,似乎是首词,却音韵不通,像是谁的凑做:翻云手,江郎笔,情爱书尽,只为他人诉衷肠,何曾道己悲?红尘绵绵风烟过,一言已千年。

    枫灵头有些晕,没再看下去,合了扇子向郑府走去。

    扇子背面,笔迹突换,应该是男子的遒劲笔法,和着那首词写了下阕,音韵和谐了许多:陶朱才,子贡精,东西通尽,交易山海问伊心,中意谁家君?此身难换天下金,但求不负卿。

    落款:西都狂生。

    ……

    “楚先生走了?”枫灵有些惊讶,也有些迷糊,昨天那个楚生才请她喝了酒,和她聊了许多轶事,两人熟络得像是多年的好友。

    “是啊,”余太守脸上也是一副无奈之色,“两年前他留下便是余某之幸,如今要走我实在是不能强留了。”

    “人各有志吧,呵呵,余兄要忙婚事,应该立刻找个师爷来分担公务了。”

    “贤弟说的是,”余晟笑着说,“所以我来拜访你了。”

    “这……”

    “杨兄风骨颇似楚兄,都是一样的气度不凡,书画双绝不说,对民生自有体会,这几日与君长谈,余某受益颇多,杨兄若不能入仕途,实在是我朝的憾事。”余晟很是诚恳。

    余晟为人正直,加上是郑清萱心仪的男子,枫灵对他印象不错,只是此人官腔太多,难免叫人避之不及。

    枫灵费了许多唇舌,才把自己从这莫名的差事中解放出来。

    “罢了……”余晟满脸憾色,“余某从不强人所难,当初若不是楚兄陪我喝多了酒误了唯一去南国的船,也就不会留在这里了。”

    “楚先生喝多了酒?”枫灵粗粗算了算,昨日楚生喝了约莫十坛上好的仙人醉,也只是红了脸,余晟与他喝酒居然能把他灌醉?

    她想起什么一般跑回房展开那扇子,看到背面的字,忽然惊醒。

    “余大人,你送给郑小姐的那幅莲花是楚先生画的?”枫灵慌忙问道。

    “唔,是我求他画的,他去过江南,对那里的风景很熟悉,”余晟皱眉答道,“我看了画之后就预备送去,他后来又要了回去题了诗,替我送去了。贤弟怎么了?”

    “现在想来,他当初应该是故意喝醉才对。”枫灵自言自语道,怅然地拿了扇子,去找郑清萱。

    当初她敢断定余晟恋慕郑清萱,全凭着那画,全凭着那诗,没想到却是歪打正着。

    “恋慕清萱,盼君相知。”才是那一幅江南风光里,唯一想说的话。

    该如何系统地讲述整个故事呢?继续动身西行的前夜,失眠的枫灵在月下吹笛。

    那是无关风月的相逢。

    为维护自家面子的富家千金与为探听故事的落魄书生,在那一年的血色中相识,莫名其妙,无可奈何。

    世间有一种感情,仿佛曼陀罗,可以生于阴暗诡谲的气氛中,并怒放成灿烂的花朵。

    可是出自各自的矜持亦或是其他,互相揣测的人们在无尽的猜测中消磨了情意,某种情愫就这么被压制住了。

    他送了她画,却没有让她参透那画中的意思;她送了他半首词句不通的词,却不曾告诉他,她想说的就是他想的那样。

    于是本来会发展成一切的故事,被强行中断,代换成了其他情感。却让她在移情别人之时仍旧难以对他释怀,让他选择了远走。

    这比不曾发生更叫人心痛,所以才会有“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慨。

    如果当时,如果……

    玉笛声碎,枫灵目光黯淡,空濛地看向远处的明月,她是想起了什么吧。

    郑清萱拉着陪她说话的怜筝,一同看向明月,不觉一颗泪珠滑落,却掉落在微笑的唇角边,她告诉怜筝,有花堪折直须折。

    天涯共此时,山林深处,同一轮月亮下,一个黑衣苍白的书生,勒马回首,唇角含着温暖笑意,遥望长安。

    【错过】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一个不小心今天是27了……三天没更,我想夸下海口日更的我应该给大家个解释。

    24号知道了成绩参加义务劳动,一天,晚上聚餐,大醉而归,沉醉不知归路,回家一路呕吐……洗澡,眠……

    25号早上参与义务红娘,陪人奔波之外了一天,当了一天间谍,晚上遭遇感情冲击,于晚上十点夜奔(穿着衣服)

    26号总算是有了时间和精力……于是,一个惊雷劈断了我的网,word抽风让我济世良臣的文章最后一章变成了乱码……于是瓜某花了一夜时间……修掉乱码,嗯,不好意思的说,七点睡,刚起床……

    爸爸身体没想象的糟糕,万幸……我的成绩没有想象中好,报x大有些悬,可能擦线过,可能差几分没过……哀……语文122……

    本章配乐:如果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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