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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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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那人厉声说道:“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你离死不远了,需要那对长生碗才能自救,当初接近梦大哥的父亲是发现他手上有长生碗?可惜啊。你以为人死了,就可以得到长生碗,结果落空了,现在告诉我们实话,你或许还有救。”

    “你当我三岁小孩?”那人冷笑一声,狠狠地闭上嘴巴:“你们休想从我这里套走任何消息,他到底是死是活又怎么样。你们永远不知道他遭遇了什么事情。也找不到他的下落,我要让你们父子俩永相隔,一家不能团聚!”

    “混蛋。”梦白抓着那家伙的脖子。用力地撞向他的嘴巴,一时间,嘴腔里喷出血,那人却不一声不吭。突然往地上呸了一声,一颗牙齿和着血滚到地上。虽然满嘴是血却阴森不减:“恨我吧?哈哈哈,我会让你继续恨下去的,你们全家注定不能团聚!”

    梦白再次赏他一记,他双眼通红。额头的青筋爆出来,脸上沾了对方的血,让梦白看起来像一只暴走的野兽。见梦白还想再次攻击,夜月上前抱住他:“小子。你疯了,打死他就没人知道你爸的事情了,深呼吸……”

    梦白的胸膛起伏,林倾城幽幽地开口:“你现在想在心理上占据至高点,算盘打错了,从现在开始,你的生命已经在倒计时,我们并不介意看着时间流逝。”

    那家伙的脸抽搐一下,自由的左手扼住了自己的脖子,低低地呼出一声后,那天见到的黑气再次喷出来,如同沸水浇开时呼出的蒸气,哧哧直冒!

    他的双眼瞪得老大,眼白部分的血丝丝丝可见,就像植入了红线,它们在胀大,慢慢地充盈,直至整个眼白都是红血,那家伙突然拽住了梦白的手:“梦白,你爸也会像我一样,就这么死掉,哈哈哈哈……”

    梦白恶狠狠地甩开他的手:“就算这样,你也会死在前面给他陪葬。”

    那家伙的的脖子抬起来,脑袋无力地垂下去,慢慢恢复平静,梦白转身,直到走出去才说道:“现在不必在这家伙身上浪费时间了。”

    “你想怎么做?”夜月断然道:“我们都在呢。”

    “别矫情。”梦白挖苦道:“难道你想让我单干?简直是废话。”

    “呸,有事说事,快点。”

    “如果说我爸会像他一样这么死去,说明两人情况一致,既然如此,以我爸的性子,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另一只长生碗,”梦白说道:“既然如此,我们只有铤而走险,根据那本小册子的图纸,去找到那只阳碗,然后找黑市合作,公开放出消息,长生碗在咱们手里,引我爸出来。”

    几人一商定好便马不停蹄的上路。

    此时,林倾城一行人已经到了相关的省份,一夜休整之后将进入那片深山,梦白有些心事重重地坐在窗边,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情景,大山层叠,这里几乎无处不靠山,他伸出手,手指尖已然碰到远处的大山,直接摸到山顶。

    夜月正好推门进来,看到梦白的举动,不禁笑了:“小孩子的把戏。”

    梦白再次抬起手,托着远处的山峰:“看,我现在能托起山峰。”

    不知道为什么,夜月的鼻子酸了……

    梦白放下手,山峰依然呆在原处:“真傻,就算制造假象,事实也不会改变。”

    “夜,我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真相终于大白,内心希望我爸还活着,但是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我大概是个悲观主义者,所以从一开始就认定最坏的结果。”梦白第一次对着夜月剖白自己。

    梦白说得恳切,夜月扭头看着他,说道:“嗯,就这样其实也挺不错,至少有个结果,梦白,你的心情我和城儿和姑姑都能明白,不管生死,咱们要的是一个答案。”

    梦白咽下一口口水,看着远处的深山:“既然曾经死里逃生过,最好逃到底。”

    第二天一早,四人起早进山,进到山前无路,弃马车步行,山林里的地格外湿软,这地方湿气重,空气潮湿,清晨地上满是湿泥。梦白在前方引路,当他越过一座山,转到另一处的时候,腾地从林倾城、林依玲和夜月三人眼前消失了!

    三人吓了一跳,追过去,只见地上多了一个大坑,往下一看。梦白正狼狈地屁股朝上。头也扎进了泥里,脑袋拔出来,脸上和头发上全是泥。他拔出头,朝地上啐了一口,把嘴里的泥吐出来,哭笑不得地说道:“没开个好彩头。”

    “这是以前用来捕捉野兽的陷阱。你还真是好彩。”夜月淡淡地说道,将绳索扔下去。一下子就将梦白扯了上来,梦白吃了这个闷亏,满心郁闷,他不停地拍打着头上的泥。

    林倾城往下一看。眼前一亮:“等等。”

    “还等什么?”梦白拼命吐着嘴里的泥巴,林倾城指着深坑露出来的金属:“你的运气真好,坑里还有机关。金属夹子。”

    一旦有野兽落进去,金属夹子自动启动。带有利钩的爪子打进皮肉里,让野兽动弹不得,不走运的梦白在这个角度来说其实是幸运的。

    梦白倒抽了一口气,夜月笑着说道:“好了,咱们逃过一劫,就继续吧,小子,给!”

    夜月扔给梦白的是一个装着酒的铁壶,里面装着药酒,原本是他用来强身健骨的,梦白喝了一大口,缓过劲来,继续往前,其实这些捕兽陷阱很好辨认,上面一般盖着杂草,附近的泥土更松软,要不是梦白心急,也不会中招了。

    四人绕开这地方,越往山林里面走,深山的寒风更盛,偶尔会传来啪啪的声响,响彻在山谷里,却找不到声音的来源,不知不觉中,他们被大片的山林围在其中,慢慢迷失了方向。

    梦白拿出地图:“地图里有一个很明确的三岔路口,咱们走了这半天,一直没有发现。”

    林倾城忽然拿出一把匕首,夜月也拿出一把,这让梦白哭笑不得:“你们想干嘛?”

    “这里植物在蔓延生长,路口可能被掩住。”林倾城一边说,一边和夜月涉入了那片荆棘中,两人一左一右,慢慢地,林倾城发现不太对劲,手背痒得很,夜月同样如此,不抓还好,一抓就是一道鲜红的血印子,两人大骇,不敢再抓,先斩过去再说,劈开一条通道之后,两人的手背上已经满是血痕,但看到三岔路口,两人忍不住击掌相庆!

    梦白心里感伤,拿出外伤药替两人上药,清凉的药末抹上去刺痛无比,林倾城不以为然地说道:“这东西在南方常见,植物分泌的液体会引发皮肤敏感,没大碍。”

    三岔路靠右的路进去有一座高山,四人一望见那边有个山洞,就拔开步子跑上去,冲到洞口,还未进去,里头忽然扑腾几声,梦白听得分明,大喝一声:“趴下!”

    最前面的林倾城措手不及,身后的夜月强行将她的头按向地面,里面扑腾腾地窜出一连串的蝙蝠,它们吱地划过四人的头顶,林倾城感觉头顶一疼,一只蝙蝠夹着她的一束头发冲出洞外,她闷声轻哼一声,夜月正想抬头安慰,身后的梦白抬手就是一刀。

    敢情里头还有一只,这只比寻常的蝙蝠硕大得多,居然直接扑向林倾城的头顶,一刀扎进去过后,浓稠的血液喷射在地上,林倾城脸上也溅了一些,她懊恼地抹去,心有余悸地回头:“谢了。”

    躺在地上的蝙蝠还在抽搐,肚子里的血涌出来,红中泛黑,爪子尖利。

    林倾城从地上爬起来,这回不敢心急,拿石头掷进去试探后才进去,里头的蝙蝠都散去了,山洞里还有一个深洞。

    梦白的目光落到山洞最深处,走过去后马上发现一个往下的深洞,当下吊起绳索,留林倾城和林依玲在上面望风,他和夜月一前一后下去,落下去后梦白回头道:“有股子臭味。”

    可不是,下面的空气闷闷地,偏偏还有一股腐臭,两人点亮灯到处查看,“呕……”当看到里头边缘互相抱在一起的两具白骨,夜月有些不适,顿时觉得丢脸,尴尬道:“太久没下地,有点不适应。”

    角落里的两只白骨皮肉均已脱落,腐化的程度极高,这地方潮湿,尸体不宜成干尸,两具白骨的骨关节成熟,而且胯骨较宽,分明是男性,走近了一看,两人的身体里各自放着一把刀,卡在肋骨中间。

    梦白用脚尖踢着身下的土,再抓起一把放在鼻下闻,闻土是土夫子的拿手好戏,马上,梦白就呸了一声:“有血味,这两人互插刀,一起死在这里。”

    边上还甩着两人的包袱,打开一看,梦白愣了:“是行家。”

    打开包袱,里面有几样熟悉的东西上罗盘,蜡烛,洛阳铲!

    再仔细看,里面还有些户外用具,这两人分明是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是中国古代一个盗墓者的门派。据史书记载,摸金校尉起源于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当时魏军的领袖曹操为了弥补军饷的不足,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军衔,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用。摸金校尉盗墓主要依靠观风水、辨气象,以《易经》为宗旨,以定位古墓的穴位。

    摸金校尉因属盗墓门派,并未有详细的正史记载,摸金校尉要擅长找墓,掘开墓时,在墓室内要点上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始摸金。如果公鸡啼蜡烛熄灭了,财物必须放回原处,恭敬瞌三个响头,空手回去。

    所以,它们的包里的蜡烛。

    而现在两人互刺身亡,无疑是产生认讧,梦白感叹道:“所以自古以来,倒斗的搭档不是亲兄弟就是爷俩,要么是要好的朋友,但这也奈不过见利忘义,这倒是一个佐证,让两人自相残杀的不是普通东西。”

    梦白弯腰在尘土里摸索着,当摸到某个边缘,他兴奋地扒开附近的土,那个碗状的东西呈现面眼前,他迫不及待地抹去上面的灰土。

    夜月凑过来,说道:“这只是阳碗。”

    “没错。”梦白如释重负地说道:“终于找到这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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